访问数据门户
更新时间: 2022-11-10 15:28:57
1. 概述
本文将介绍数据门户制作完成后,如何分享给项目中其他用户访问。分享前请确认目标用户已在本项目中且具有浏览权限。
前提条件
- 您已经创建一个数据门户,请参见新建数据门户。
- 您要分享的目标用户和数据门户在同一个项目中,如果不在,请参见添加用户
- 您要分享的目标用户具有该数据门户的浏览权限(若是项目管理员角色,则默认拥有全部数据门户管理权限)
2. 桌面端
方法一:让目标用户登录本产品,在数据门户主页-发布区找到创建的门户
方法二:将设置的门户地址发给目标用户,其登录后将直接进入门户
备注:访问该页面的用户仍然受到行列权限的设置,如该用户没有浏览权限将会提示没有权限。
3. 移动端
本产品已支持移动端的数据门户模块,您可以在手机上随时随地浏览所有已发布的移动端数据门户。
4. 门户总地址
使用门户统一地址,用户点击地址直接进入默认门户,可通过门户导航切换访问。操作步骤如下:
(1)数据门户-发布区,复制链接(复制前先设置好门户首次打开地址);
(2)用户通过链接访问,登录后进入已发布的门户页面,点击头像,通过门户导航切换访问。